各中等职业学校:
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基金会于三月三日下发了《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优秀校园励志语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冀教职成[2008]2号)。各职业学校要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展开活动,并于四月二十日之前将审核结果以电子邮件方式(请使用word文档)报保定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邮箱地址bdhyq@126.com),由市教育局审核后上报省教育厅。
各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严密部署将工作抓紧抓好。
附:冀教职成[2008]2号文
保定市教育局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一日
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基金会
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优秀校园励志语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冀教职成[2008]2号
各市教育局、省部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改进和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推进校园文化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省中等职业学校范围内开展征集评选优秀校园励志语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抓好活动组织和宣传发动
校园励志语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开展德育工作的有效载体。优秀的校园励志语能使学生潜移默化地受到熏陶和感染,对学生激发学习热情、规范行为方式、塑造美好心灵、陶冶高尚情操具有重要作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这次励志语征集评选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发动,最大范围地动员广大师生参与到活动中来,把征集评选励志语活动当作一次重要的德育活动抓紧抓好,将对学生的教育引导渗透到活动过程之中。
二、励志语的内容及句式要求
励志语内容要思想积极、语义明确、通晓易懂,能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具有鲜明的时代气息和职业教育特点,使学生能够得到正确的教育、引导和提示。
励志语的句式要力求文字精炼、语言流畅、易于传播,单句一般不超过20字,最长不超过30字,使学生读起来上口易记、入脑入心。形式可以是校训、班训、教室及实训车间的标语、口号等。
三、活动方式
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教师和学生进行原创或收集推荐。原创励志语请注明作者姓名,收集推荐的励志语请注明出处和原作者姓名,出处不详的要有说明;市、县属学校进行筛选后,报设区市教育局汇总审核;各市教育局审核结束后于4月31日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请使用Word文档);省部属学校直接报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经省教育厅初步审查后,于5月初将初选确定的励志语在河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进行公布,全省职业学校师生可上网阅览并进行网上推荐投票;5月下旬,省教育厅、省教育基金会聘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在前期网上推荐评选的基础上,评选出优秀校园励志语20条。
四、表彰奖励
省教育厅、省教育基金会将选择适当方式对最终入选20条校园励志语的作者或推荐者进行奖励,发给荣誉证书和纪念品;对积极组织师生开展励志语创作和推荐的学校颁发组织奖,对所选送作品获得优秀励志语的学校颁发优秀组织奖。所有获奖单位和个人名单将在《河北职成教动态》和河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www.hvae.com.cn)公布。
本次活动只接受集体投稿,专用投稿电子邮箱zcc87045252@163.com ,联系电话0311-87045252,联系人王素军。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教育基金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三日
主题词:中职 励志语 评选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