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ge contentType="text/html;charset=GBK"%> 保定职教网
论坛登录:用户名: 密码:     [局长信箱]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政策法规 | 职业指导 | 职业培训 | 远程教育 | 职教风采 | 师生园地 | 职教论坛 | 汽车人才 
文件通知 | 教师招聘 | 合作办学 | 求职招聘 | 研究中心 | 资源中心 | 视频教学 | 考试认证 | 招生就业 | 电谷人才 

【考试认证】
【招 聘】
 
 

关于申报2009-2011年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

2008-11-05 20:36  admin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文件

 

         

 

冀教财[2008]74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财政厅

 

关于申报2009-2011年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扩权县(市)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意见》(冀政[2007]44号),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经研究,决定建立2009-2011年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继续围绕我省主导产业,在装备制造、医药化工、现代农业、汽车运用与维修、数控技术应用、电子信息、建材建筑、现代物流等专业领域,依托现有中职学校实训基地,在未来3年内,通过一次性投资,再支持建设一批以服务本校为主,能与周边职业学校共享的专业性实训基地。每年建设60个左右,三年完成或完善200个左右。同时为国家支持的实训基地项目推荐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二、建设要求

实训基地建设,既要考虑我省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对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要求,也要充分体现教育发展对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要求。

1、在实训过程中要具有专业技能的仿真性。使学生能够按照未来专业岗位群的基本技能要求进行实际操作训练。

2、在技术要求中要具有专业领域的先进性。使学生在实训过程中,学到和掌握本专业领域先进的技术路线、工艺路线和技术应用的本领。

    3、在内容安排上要具有综合性。使学生通过实训不仅掌握本专业的核心技术和技能,而且要熟悉和了解与本专业相关的技术和技能,从而得到专业基本能力、基本技能和职业综合素质的全面培训。

    4、在环境和总体设计上要具有社会开放性。不仅能够承担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的技术技能实训,完成实践性教学任务,而且能够承担本专业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的培训、鉴定和考核任务,使学校实训基地与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紧密联系,成为人才培养与技术推广的重要基地。

实训基地建设,要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走共同建设、共同发展的道路。要通过政府投入、学校自筹、实训基地自筹、校企共建、学校与科研单位或与行业联合等多种渠道筹集经费,建立面向市场、自我运作、自我建设、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

三、申报范围

省内各类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和职教中心等);实训基地建设年度内(2009-2011),有希望晋升为省重点的中等职业学校,每个设区市限报23所(不含技工学校)。原来已经得到国家或省支持建设实训基地项目的学校,可再次申报,但原则上不能申报同一个专业。

四、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1)全日制职业教育在校生不少于1500人。

(2)申请学校占地面积须达到以下标准:城市学校不少于30亩,县级职业学校不少于50亩;建筑面积不少于25000m2

(3)申请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专业,必须是学校的骨干专业。本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不少于500人,原则上连续招生不少于5年(新兴产业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毕业生一次专业对口就业率不低于85%。

(4)申请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专业,教师数量和结构应达到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评估标准的要求;本专业“双师型”教师(教师序列须是讲师及以上职称,其他序列须是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占专业教师的比例不低于60%,本专业教师要有2-3人参加过省级以上骨干专业教师培训,并有明确的专业带头人;高级职称教师应有2名以上;实习(实训)教师中达到高级技工及以上水平的不少于2人。

(5)本专业有独立的实习、实训场地,建筑面积不少于600m2,且设施完好、功能完备、配套程度较高;实习实训设备总值不少于100万元;能基本满足本专业学生实习实训的需要。

2、优先条件。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前提下,优先考虑以下条件:

(1)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曾承担过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课题,或在省职教系统及以上范围介绍和推广过本校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学生职业技能等方面的经验。

(2)在校企合作、产教结合、订单式教育等方面有较为突出的成绩。

(3)实训基地同时具备学生实训、短期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等多项功能和资格。

(4)实训基地能与同类学校或当地企业实现培训资源共享,提供实训服务。

(5)有稳定的配套资金保证。即学校有政府的专项资金支持,或有企业、事业单位向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投资,或学校有自筹配套资金的能力。

五、申报程序和申报方式

1、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劳动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成立相应的组织管理领导机构,研究制定本地实训基地建设规划和项目配套资金的落实。在财政部门统一组织下,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技工学校的推荐申报工作,其他学校由教育部门负责,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2、拟申报学校按照申报条件,本着自愿原则,主动向当地主管该项工作的组织管理机构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3、各设区市主管该项工作的组织管理机构,对提出项目申请的学校要严格对照“申报条件”进行审查遴选,统一由学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行文,于1120前,将学校的《项目申请书》一式4份及其电子文档,按照学校类别分别报省教育厅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并同时报省财政厅;扩权县和省直属学校可直接报送。

省教育厅联系人:职成教处  陈光华

电话:0311-87082990

电子邮箱:cheerfulgh@163.com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系人:职业培训处  石吉昌  粱志宏

电话:03118861685088616207

电子邮箱:ldzypx@he.lss.gov.cn

省财政厅联系人:教科文处  张丽莉

电话:031187025844

电子邮箱:zhangll@hebcz.gov.cn 

六、评审程序

1、成立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专家评审组,在省财政厅指导下,按照学校类别,省教育厅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分别组织评审,评审和陈述答辩事宜另行通知。

2、审阅申报材料。由专家组按照申报条件和专业实训基地评选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初审意见。

3、陈述答辩。由申报学校项目负责人,就申报条件和项目规划、实施条件、保障措施等进行陈述答辩,专家组进行质疑和提问,并结合申报材料审核情况对每所学校的申报项目进行打分,综合排队后报省领导小组。

4、领导小组审定。省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研究确定进入2009-2011年中职实训基地项目库的名单,未来三年实训基地项目将从实训基地项目库产生。对于未来三年之内有希望升格为省重点校的项目单位,如果在三年内没能晋升省级重点的,将不予支持。

七、保障措施

1、进一步建立健全省、市和学校实训基地建设领导机构,完善各项配套制度,按照国家项目建设立项要求,制定实施细则,加大建设工作统筹力度,加强监督和指导,保证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质量和水平。

2、为保障实训基地建设,2009年至2011年,省分年度安排实训基地建设专项资金。学校主管部门应投入相应的资金支持实训基地建设,原则上应与省财政资金比例达到11。学校要积极筹措其余所需资金。同时,积极探索吸收国外资金、民间资本、开展与企业合作共建等途径,多渠道筹措建设经费。

3、加强学校与高新技术开发区、企事业单位和相关部门的全方位、多形式的实质性合作与交流,充分吸纳社会优质教育资源,构建产学研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4、实施教育管理和运行机制创新,主动面向市场,建立自我发展机制,积极开展岗位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面向社会广泛开展技术服务。按照资源共享、共赢共生原则,创建校际之间、学校与企业行业之间联合共建、共同管理的新机制。

5、深入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创新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体系,以先进的办学理念、优质的办学条件、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创建适应区域经济发展需要的,以职业素质和能力培养培训为核心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附件:河北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申请书

 

(注:本《通知》和附件内容可从河北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hee.cn或河北职成教网站http://www.hvae.com.cn下载)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财政厅

二○○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职业教育   实训  基地  申报  通知                

  河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81022    

 

 

河北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项目申请书

 

项目可行性报告

项目立项文本

 

项 目 名 称:******实训基地设备购置

项目申报单位:

联合申报单位:

 

申报单位主管部门:

申报单位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申报日期:2008年  月  日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财政厅制

 

 

 

 

《项目申请书》说明

 

1、《项目申请书》是项目申请单位向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申请职业教育专项资金项目支出预算时使用的申报材料标准格式,由项目申请单位组织填制,一式四份,报教育厅二份、财政厅一份,项目申请单位留存一份。每个项目填制一份《项目申请书》。

2、“项目名称”应当按照规范的用语表述,如“设备购置”等。

3、“申请学校”必须填写单位全称。

4、“项目负责人”应当填写项目单位直接组织实施该项目的责任人。

5、“项目类型”、“项目属性”中,在所选项后面的“□”中划“√”。

6、“新立项目”是指向财政预算新申请的项目。

7、《项目可行性报告》由项目申请单位组织编制,必要时可以委托专业机构编制。

 

 

 

 

 

 

 

 

项目可行性报告

一、基本情况

内容应包括: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现有的申报专业实训基地的基本情况;相关专业举办时间;与专业相关技能鉴定站的建设情况;近两年在校生的职业资格证书的情况及该专业近两毕业生的就业率等。

二、项目实施必要性和可行性

内容应包括:项目建设的目标;未来三年申报专业技术人才需求分析;实施项目的人员条件、资金条件和基础条件;在培养模式、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材和教学方式等方面改革的具体措施和成效;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和项目实施后对改善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和提高教学质量的效果分析;向社会提供服务的功能描述以及项目实施的风险预测分析。

三、项目实施方案的保障机制

内容应包括:人才培养发展规划;项目资金的具体用途;基地建设的运行机制和保障机制;区域内实训基地资源共享的措施及分年度建设

方案等。

 

 

 

 

 

 

 

 

 

 

项目立项文本

         

学校名称

 

学校性质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占地面积

 

教职工总数

 

全日制在校生数

 

其中:专职教师

 

专业数

 

兼职教师

 

实验、实训自开率(%

 

高级职称

 

年两年学生平均就业率

 

双师型教师

 

 

 

 

 

重点专业名称

学制

 

 

 

 

校内实习场所

主要实习专业

总计(个):

 

 

 

 

 

校外实习场所

主要实习专业

总计(个):

 

 

 

 

 

专业建设情况:

现有实训设备(/)

 

现有设备价值(万元)

 

专业名称和在校生人数

 

本专业专职教师/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数

 

本专业双师教师人数

 

在校期间生均独

立操作实训设备时间(课时)

 

现有固定资产总值(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