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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化社区市民学校的基本要求

2008-11-13 22:14  admin   

 

保定市教育局

关于规范化社区市民学校的基本要求

 

一、有专用教室、图书阅览室、配有满足日常教学和市民学习需要的电视机、录音机、DVD、放像机等教学设备和配套的课桌凳、专业图书资料,有经费和物质投入保证。教学用房不少于100平方米,配套的课桌凳至少达到100人套以上,图书资料2000册上,同一版本图书不得超过20册,办公设备齐全。

二、社区市民学校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有校长职责、教师职责、学员守则、教学管理、考勤等规章制度,确保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经常开展工作,培训活动有照片、备课教案、讲稿、学员名单、试卷、图片、音像资料等,保证市民学校教学活动资料的完整性。

    三、社区居委会委员组成学习委员会,通过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确定市民学校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学的组织等有关工作,切实履行职责。有一支适应教学需要的热爱社区教育工作、能常年坚持参加活动的兼职师资队伍,社区居委会明确有与市民学校规模、教学管理、办学需要等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按照因地制宜、按需施教的原则,有能够适应市民需要的课程设置,制订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不断调整教学内容,改进学习方法。采取多种形式对社区居民进行时事政策教育、法制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健康教育、青少年校外教育及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教育,保障和满足社区成员学习基本权利和终身学习需求,提高市民的法制观念和思想道德水平,促进社区成员素质和生活质量提高,推动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不断深化和发展。

五、建立了受到社区居民喜爱的、积极参加的学习型组织,坚持服务群众的理念,定期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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